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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邓律师,我该怎么办?我丈夫于2006年4月以旅游护照到美国,到美国后就一直没有消息了!2008年他提出离婚,后来他就没和我联系了!连生活费都没有给我。我想请问,我该如何找到他?还有如果离婚,他在美国的财产我能分到多少?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援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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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美国的法律程序,你可以先透过****社去找到你先生的下落,再请律师要求你先生支付小孩及配偶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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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Deng, Esq. 邓洪律师 《全力以赴,据理力争》WWW.DENGLAW.COM, (626)280-6000 (恕不接受电话咨询,该电话热线仅供刑事案件或保释,或付费咨询预约之用。首次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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