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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想投资类型的美国移民,又怕被骗,怎么办?

发布于: 2016/05/09  4:03 pm 更新于: 2016/09/14, 3:48 pm

近年来,以赴美投资移民(既EB-5项目丶L1跨国高管签证丶E 签证)为噱头而**投资人的案件层出不穷,特别是在中国,借美国投资类移民政策的壳,以大型EB-5项目中心为幌子,“**”投资人的项目或居间商更是猖獗遍地。例如最近出问题Vermont州的Jay Peak投资项目,2015年8月,美国已经本州媒体大量普光隐患和不合法之处的问题,而中国方面没有一点反应。2016年4月,居然在美国媒体都已对外公布这个项目已出了问题消息的同时,中国方面的项目中介还继续请其项目的背书者和运作人员到中国向投资人进行项目的大势推广。难怪许多想投资移民美国的EB-5丶L1等的投资人已经是到了胆战心惊,不知道什么信息是真,不知道谁可以相信,更不知道哪一个项目靠谱的地步。已经严重影响了美国对外国人移民政策立法初衷和现实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意办理美国投资类移民的中国投资人一方面还是要找到自己的移民律师,这位律师应该只为你工作。另一方面,要相信美国的法律制度的完善。政策的设立本身并不存在严重问题,而是使用者受约束力。尤其是许多不敢在美国本土市场公开推广和使用的字眼,比如“保证”丶“承诺”等,在中国市场却成为最吸引亚洲客户的文字。但是头顶光环的并不一定都是天使,希望本身投资人也应该不仅仅只看保证,还是自己通过渠道了解真正的美国投资类移民的要求。
同时,现在很多亚洲投资人,随着亚洲和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比十几丶二十年前具备经济能力,已经开始考虑参与美国“自投直投”的投资模式,避免参与无法确认的大型项目中心投资模式。只有自投模式,投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 不论是在自己一个人或和他人一起合股丶不论是创建一个全新的项目或者是直接买下一个成熟的项目丶投资人都可以把一个投资项目从开始到结束全部掌控在自己手中。自投模式可以让投资人直接管理及掌控所有项目的资金运作及发展,项目的成功与失败也全部由投资人自己掌控,而不会轻易被蒙在浑水中。从而避免任由大型EB-5项目中心开发商丶或L1丶E签证的套壳公司随意忽悠的情况。投资人更不必担心那种大型EB-5项目中心投资模式中经常发生的项目方收取投资款后卷款而逃丶项目延迟不建丶投资款无法收回等等弊端。

当然,自投模式与一般大型项目中心投资模式相比而言,自投模式从开始的策划及资项运营,到准备移民申请所需相关材料除等,都必须投资人自己与律师合作准备,大型项目中心投资模式,项目方则可以完全管控项目运营及提供移民申请材料,因此在花费方面自投模式会比大型项目中心模式高出一些。但是投资人如果以长远角度来看,自投模式是单纯丶靠谱的模式,因为它没有许多大型项目中心投资模式中常会面对的问题,比如许多大型项目中心的投资人数收集不足而导致的项目I-829进度延迟,项目发展未能达到移民局所要求工作岗位数额,投资人依赖的大型项目方因为运营不善造成项目市场价值下跌,投资人无法取回本金甚至血本无归等等情况。

如果选择自投模式,投资人应该从策划开始就与专业移民律师一起配合。从确认选择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移民的条件 ,到策划项目的未来管理及发展;从准备移民申请材料,到完全按照美国法律和移民局规定进行运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一步步有条不紊的给予落实,从而确保投资移民申请成功。

以下是一个自投模式的案例:

客户王先生及家人孩子,自己在中国有非常成熟的业务,他想利用投资类移民的方式将全家定居到美国, 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让孩子可以在美国读书,同时适当做一些资产转移和配置,将来可以保留一个更好的发展机会。 但是他同时又不想放弃目前在中国的业务,又对在美国发展什么业务有些懵懂,更不愿意为了“绿卡”做绿卡监。

针对客户的这种需求,专业移民律师在充分介绍了流程丶费用丶现实问题如排期之后,帮助王总审核了一家有意欲扩大经营但缺乏资金的眼镜公司。这家眼镜公司本身是美国执照医生经营,资质可靠丶业务优良,无不良营业记录和社会控诉丶准备扩展其连锁分店,虽然公司可以向银行贷款,但是公司负责人认为负担偏高的银行利息不是一个有效的资本运作方式。经过律师的协调,双方取得共识,客户王总入股眼镜公司。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定商业计划,签署有效法律合同,保障投资人王总对公司资金的运用丶管理丶发展及利益分配等重要部分都享有决定性的控制权。更重要的是,确保公司运营丶发展丶职员人数等是完全符合投资移民申请所需条件。
这种在投资人实际需求的基础上,融合移民申请所需条件,量身定做出来的自投模式,不但能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利益,更能够极大的提高投资移民绿卡申请的成功率,是每个想办理美国投资类移民的投资人值得考虑的模式,并且对自己金额总数要求宽泛,具有普世优越性。

胡雅棠律师
Hector Hu, Esq.
Law Office of Hector Hu, Inc.
1721 Garvey Ave., Suite E
Alhambra, CA 91803
U.S.A.
(626) 872-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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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雅棠律师
Hector Hu, Attorney a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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