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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xie
邓律师,您好,我跟"前夫"与去年4月签订协议离婚,4月就把协议经过律师送至法院,去年8月接到法院的通知需开庭,可我跟前夫都不愿意开庭,**的律师也说不用开庭,我们就没有管,可过了2个月又收到法院的传票开庭,我们又将通知送往律师那,让他解决,但等到12月与今年2月又收到通知需要开庭.
我们不太明白为什么法院总是让我们开庭,询问律师,律师总说他不方便去法院查,因为去法院查,法院就总认为我们不是没有时间开庭,我们不太清楚我们找的律师是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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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办理已经10个月了,仍然没有消息.**的律师前段时间给了我们一个协议,大概的内容也跟离婚协议一样,他说是判决书,可判决书没有任何法院的印章.就像自己随便打印那样.律师说因为拖的时间太长,需要把这份协议公正了直接交给法官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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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律师,请问协议做公正,或者审判做公正,这样合理吗?我们都害怕他不走正渠道,把协议拿去公正而不是经过法院判决就给我们了.我们也不太懂.另外,我们想了解,法院下发的离婚证书应该具备哪几点呢?比如使用什么印章,抬头跟落款是什么,或者是否有SAMPLE? 麻烦您指导下.谢谢.
我与美籍老公要离婚,我们结婚两年多,有一女,目前我是****,宝宝在出生后已经在美国驻中国大使馆成功申报了公民身份。现在他人在LA,已经近两年没有和我联系近两年了,我现在只有他的一年多前的一个电话号码,连具体地址都没有。我在国内咨询了一下律师,这种情况下判离婚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我也不想过多的纠缠什么财产问题。关键就是孩子抚养费如何界定和追讨,现在我想请教一下邓律师和大家,首先就是像宝宝这样的情况,美国**有没有一些什么福利之类的东西;二丶我能通过什么渠道获得老公现在的工资标准,以便帮宝宝争取到更多的抚养费呢,如果他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追讨?
先在此谢谢大家的帮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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