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4月到美国旅游,在拉斯维加斯机场过安检的地方捡到个钱包(有摄像记录),但没有即时交给机场员工(当时急着赶飞机顾不上),登机的时候警察找到我,坚持说我这是偷东西,把我拷走了,然后写了一个citation单子(美国人说这是ticket,单子抬头是state of nevada clark county)写得很潦草,我能看到stealing这个单词,vioaltion这一栏是 airport rules,最后让我6月6号去法庭las vegas justice court。我当时说太潦草看不懂,而且我没偷东西,不签字,那2警察说不签字就拉我去监狱我才签了走人。
1.没拍照没留指纹。在美国的时候问过中国领馆,说因为没有让我按指纹拍照什么的,让我写封信给法官说明情况就行了(隔天就已经写了,寄出去了,但没有回应),是这样吗?
2.我可以告那2个警察,要求给我造成了经济和名誉双重损失进行赔偿吗?捡到钱包就犯法了?他们就凭监控就可以抓我?从捡到钱包到警察拿走钱包,我自始自终没看到过失主。在中国告他们让他们在中国出庭可以吗?
3.这个事情我要继续跟进下去吗?我只是去旅游,6月6号不可能去las法庭,不去会有什么影响,比如留下不好记录,影响下次去美国之类的。 :?: :?: :?: 我如果6月6号不去是不是就等于承认了我有罪?下次再去美国就会被抓?
我希望能得到您比较详细客观的意见。急!!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