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如何收費?
與律師打交道要十分小心,因為律師動不動就說:「我會將帳單寄給你(I will send you the bill)」。的確,律師和其他專業服務項目一樣,並沒有肉眼可見到的產品,而完全靠頭腦及時間來衡量。**管理部門及律師公會雖然有權管理律師,但是卻無權過問律師的收費,大部份的州在律師費方面只規定,律師向客戶收取的服務費應該合理。
究竟律師是如何收費?何種收費較為合理?
律師收費有三種方法:計時收費、分成方法和固定收費。
(1) 計時收費
計時收費是每個小時收取一定的費用。一般需要客戶先付一部份定金,存在信託帳戶,律師按實際工作的時間從帳戶上扣錢,如果帳戶上的錢不足,客戶應該繼續往帳戶上存錢。選擇這種付費方式要小心,要自己多做些準備工作,少花律師的時間;在與律師見面或通話時不要說些廢話和閒話,因為通話的時間是計費的。
(2) 分成收費
「分成」的英文是“Contingency”。客戶不需要預付任何律師費,等到官司獲勝後,律師才從賠償金中分出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律師費。車禍、狗咬、不當死亡等人體傷害案件大都採用這種方法。部份州**對於勞工賠償案的分成比例有所規定,例如加州規定律師可以得到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涉及到醫療誤診及未成年人的侵權案件中,州**對律師的報酬方面也有一些硬性的規定,不能超過某一比例。但是在大多數案件中,法律並沒有規定上限,一般而言,如果人體傷害案件不需要提供訴訟而直接與保險公司達成和解,律師可分三分之一,如果案件需到法院打官司才能解決,律師由於工作量較大而可能收取賠償金的百分之四十作為律師費用。
使用分成方法時,消費者應與律師談妥一些分帳問題,如誰預先支付必要的費用,如法院的費用、做口供的費用及翻譯的費用等。如果案子沒有打贏,這些事先付出的費用最後由誰來承擔。這些問題必須在委託的合同中明確。另外還應該明確分成的含義,是總收入的分成,還是扣除費用後淨收入的分成等。
(3) 固定收費
固定收費是律師固定收取的費用。許多律師將案件分為多個階段,然後按照每一個階段來收費。固定收費的方式對於客戶來說比較好,因為客戶心裡有底,知道律師費不會是無底洞,知道最壞的情況下自己要花多少錢。
民事訴訟以及上訴案件所涉及的步驟很多,時間拖得很長,律師大都要求計時收費,不過,律師每小時的收費是可以商談的,而刑事案件而言,以計時收費並非好,因為有些不肖律師本來早就可以結案,但是會為了賺取更多律師費而故意拖延,相反地,固定收費方式可以促使刑事律師儘快處理此案。不過,刑事律師都習慣先收費再開始著手,因為他們經常會遇到一些被警察誤會的案件,當案件被撤銷後,客戶都不願意再付費,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本來就沒有罪,案件被撤銷並非律師的功勞。另一方面,如果律師處理的結果不如想像的那樣好,客戶也不願意支付律師費,因而專業的刑事律師都會要求客戶先將全部律師費存入律師信託帳戶才開始受理案件。
固定收費時,要清楚地瞭解整個案件的程序及步驟,以及每一筆律師費用所包括的服務項目。另外,還要談妥固定費用是否包括了法庭費用、翻譯費用和電話費用等額外或臨時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