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洪律師的忠告:簽訂中文合約

发布于: 2010/05/03  11:04 pm 更新于: 2010/05/03, 11:04 pm

加州**為了保障新移民與律師打交道時的權利,特別通過律師雙語合約法規。如果律師自己用中文或通過中文助理來商討聘請事宜,律師必須向客戶提供中英文兩份律師合同給客戶。如果律師沒有,或不肯提供,最好諮詢其他律師。千萬不要簽署自己不明白的律師聘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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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Deng, Esq. 邓洪律师
《全力以赴,据理力争》WWW.DENGLAW.COM, (626)280-6000 (恕不接受电话咨询,该电话热线仅供刑事案件或保释,或付费咨询预约之用。首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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