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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能否还有机会回美邓律师 一直以为我都有关注您,现在非常需要您得帮助 希望您可以回答我得问题 非常的感谢 我于2011年去了美国大学读书 在此期间我是住校 和一个中国室友一起住 跟她发生了很多得矛盾, 那时候我刚满18岁过去 住得是象那种独栋两人一间得房子 不是象其他宿舍有宿管和别的学生住同一层 我们房屋于2011年九月被盗 我室友放过道得钱是被偷了得 她当时将其责任怪我和我得同学 觉得是我和我朋友一起拿走了钱,自此事之后无缘无故冤枉我 跟她超过多次还打架 这些宿管也完全不知道 11月的时候我出于报复她 将她得卡在网上刷了一笔钱 随便买了一个东西 130美金 她知道此事是我做的以后立**警然后还说前面得事情也是我做得 在此之前还跟警察说我还用过她的卡 但是真的绝对不是我 在平时我买回来东西她都会立即得在我面前说我要看看是不是用了我的卡 这些过程我都跟签证官解释过 以及我交了我父母卡得我附属卡以及我当时美国的卡得金额 以及我家庭背景 证明我绝对不缺少这些钱而去拿 当时警察问我之后 因为我英文不好 而且被吓蒙了 全部不记得 一直到一年多我都不敢看警察报告 后来才发现警察报告内容非常对我不利 其中很多事情纪录完全只记录了我室友得一面之词 再之后我给签证官解释以及证明之后还是拒签了 当时没有想到会来不了美国 我想问问邓律师 我能把纪录消掉嘛 只有这一个案底 警察居然以重罪起诉我了 最后是轻罪结束得 或者我来美国旅游会不会也是困难重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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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警察已立案并以重罪罪名来处理,如果你本人在美国,可以聘请律师来抗辩,将案件撤销或降为轻罪而结案,但是你直接回国而没有马上处理此案,而可能出现通缉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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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Deng, Esq. 邓洪律师 《全力以赴,据理力争》WWW.DENGLAW.COM, (626)280-6000 (恕不接受电话咨询,该电话热线仅供刑事案件或保释,或付费咨询预约之用。首次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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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向VO证明有非去美国不可的理由(比如和美国女公民结婚后要去美国团聚),还是有机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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