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律师:
您好!我夫人是2008年1月J1签证,来到美国芝加哥做交流访问学者,我是2010年6月份同国内的原单位办理了停薪留职后,J2签证来到美国与她团圆,到了芝加哥之后,我了解到需要办理EAD才能合法工作,于是我于7月份向**申请了EAD,7月12日**给我回信,说已经开始受理,并给了我在网上查询办理进度的编号,目前还没有申请下来,估计要到10月份左右。
我有一些问题不是太清楚,所以想请教您,麻烦之处,还请见谅:
1丶我夫人的DS2019表到期时间是2010年12月30日,惯例,每一年12月中旬续签下一年的,我的DS2019表到期时间也和她是一样的,我想问,我申请的EAD的有效结束时间是不是同DS2019表上的到期时间是一个时间,还是固定的1年或2年有效期?
2丶如果EAD的有效结束时间同DS2019表上的到期时间是同一个时间的话,这马上就要到年底了,我同夫人的DS2019即将到期,是不是意味着,EAD发下来,用不了2个月就会失效。我是不是要在办理了新一年度的DS2019表后,再向**延长EAD有效期?如果不延长有效期,仍继续使用,会不会影响我找工作,或引起别的什么问题?
3丶夫人今年12月底,J1身份结束后或许要转F1读P.H.D,我也应该是跟着转成F2,但据我了解,大部分F2是不能办理EAD的,那EAD我还能用吗?到期后,我还能向**申请延长吗?
刚从国内来,对这边的法律法规都不是太明白,所以还请您能帮助我解答,打扰之处,请谅解!
再次感谢,顺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