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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急!15年前有刚好一年期案底.现正进入遣返程序.邓洪律师您好:我的一个朋友,现年40岁,未婚.8岁随父母全家从大陆移民至美国旧金山.因他个人没有及时申请公民,25岁时,有了一年期的刑案(不是一年零一天.).之后一直清白,非常努力的工作.此案底到今年正好15年.现被移民局抓捕,绿卡被没收,并进入遣返程序.他所有的家人都是美国公民.已聘请律师,但可能不力,现在不知该怎么办?急切的恳请邓律师的帮助,有什么好的建议.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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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判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或一年以上,在移民法上均属严重性犯罪行为(Aggrevated Felony), 移民局可以依然吊销你亲友的绿卡而驱逐他出境。 最好的方法是返回刑事法庭,将原来判的一年改为三百六十四天,一般法官都不愿意,非常难争取到,不过,如果不试,一点机会都没有。另一方法是透过移民律师向移民法官申请245i ,这类申请也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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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Deng, Esq. 邓洪律师 《全力以赴,据理力争》WWW.DENGLAW.COM, (626)280-6000 (恕不接受电话咨询,该电话热线仅供刑事案件或保释,或付费咨询预约之用。首次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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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非常感谢邓洪律师,没想到您能这么及时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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