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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邓律师,未成年偷窃问题

发布于: 2011/05/20  6:55 pm 更新于: 2011/05/24, 7:08 pm

请问邓律师,16岁的小孩在小超市偷东西,被带到警察局后,被要求上庭,需要请律师吗?会不会有案底留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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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问题

发布于: 2011/05/24  7:08 pm

在看所在地而言。每个州的刑法都不一样。本人是加州执业的刑事律师,只能分享一下加州刑法处理这类青少年犯罪的经验:
1. 青少年未满十八岁,父母连同家长会被要求到法院一起出庭;
2. 如果青少年没有前科,可以要求法院指派假释官(PROBATION OFFICER) 进行一次评估。
3. 如果假释官提供的报告有利,律师可以要求法官给小孩延後裁判(DEFERRED ENTRY OF JUDGEMENT, 简称DEJ),如果小孩在半年或一年内不再犯错,并且完成法官所指定的任务如做义工等,法官可以将整个案件撤销,就连逮捕记录都被封起。
4. 如果法官不给DEJ,而直接判罚小孩义工,小孩年满十八岁,可以向法院提供封青少年****的申请,可能要花时间及钱。
5. 青少年的****并不会影响到他们的移民申请。
如果无能力聘请私人律师,最好要求法院指派律师,不要一出庭就马上认罪,同时,父母如不说英语,可以要求法院提供免费的中文翻译。

_________________
Daniel Deng, Esq. 邓洪律师
《全力以赴,据理力争》WWW.DENGLAW.COM, (626)280-6000 (恕不接受电话咨询,该电话热线仅供刑事案件或保释,或付费咨询预约之用。首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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