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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纽约州的法律, 医疗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花销在医疗服务上的比例至少应达82%。因此,纽约州**规定11家保险公司应返还其在2011年度超出额定比例的金额,此次总共投返还投保人573,748人次,返还金额达$114.5 million。个人及中小企业的资金已经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返还到位,纽约州财政局现已下令在2011年12月5日前,这11家保险公司返还大型企业其应得的金额。
http://www.kcal.net/news/details/230/New-York-orders-11-health-insurance-companies-to-refund-$114.5-mil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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