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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在J1签证期间怀孕,项目即将到期,单位的项目合同没有续签,等项目到期时已经怀孕7个多月,签证有效期还有半年。请问,此时留美生子,身份是否合法?还是说2019项目表结束就必须要回去?只是希望孩子能平安以合法理由在美出生。然后回国。请赐教。谢谢!(在国内已经有一个孩子,回去生时就是要面对被打胎引产的危险。正式工作没了到没关系。但是,毕竟胎儿是一个生命)
具体考虑:J1转旅游签证或者其他签证,还有如果可行,就是如何办理。
如果不办理手续直接滞留生完孩子再回去,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
谢谢
谢谢邓洪律师在上一个帖子中为我做的回答。其实我关心的在工作方面受到的保护,如果我怀孕了,实验室的老板能以别的理由辞退我吗?挥着刁难我让我自动离开?请登洪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我持有J1签证,正在一个实验室里做postdoc,不知道我的身份是否受到美国的妇女保护法的保护?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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