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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律师,我快疯了,帮帮我吧!求好心网友也帮我想想办法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我在美国这里读master,我与我们班的同学一起合租了apartment,我们两个人一人一间卧室,我们的门都不带锁。我曾经他不在家的时候进过他房间两次。两次原因如下:第一次:因为他的窗户下有三个空调的排气扇,所以他的屋里发出奇怪的声音,刚开始我不知道,因为他不在家,我们又签了同一个lease contract,所以我要确保他的房间没什么问题,我一我进去检查了一下。 第二次,他不在家的时候屋里有烧焦的味道,我就把所有地方都检查了一下,包括他的房间,因为我们签了同一个lease,所以我要对房间安全负责啊,何况他不在家。我从没有拿他任何东西,他也没少任何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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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描述的没必要打官司,和解最好。如果你执意要打官司请考虑律师的费用。如果这笔费用你不担心,那么试试就试试。但如果你是与人合租的,经济未必好,所以还是不要麻烦到律师,除非你够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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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规定一万元以下的案件为小额法庭案件,双方都不得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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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Deng, Esq. 邓洪律师 《全力以赴,据理力争》WWW.DENGLAW.COM, (626)280-6000 (恕不接受电话咨询,该电话热线仅供刑事案件或保释,或付费咨询预约之用。首次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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